项目资助|关爱师生项目开始啦!符合条件的快来申请~

发表时间:2021-08-10 15:10



为促进顺德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在顺德区教育基金会名下设立“顺德区教育基金会-人保财险冠名基金”(下简称“人保财险教育基金”)。

按照捐赠人意愿,“人保财险教育基金”下设师生关爱项目、校园重大群体事件人道关爱项目、安全教育宣传资助项目、校园安全设施建设资助项目,以及其他支持顺德教育事业发展共五个项目。

那么,到底哪些群体可以申请?要怎么申请呢?接下来将分期为您详细解读:


今天主要解读师生关爱项目!


师生关爱项目


01

资助对象


顺德全体公、民办中小学(含职业中学)以及幼儿园、托儿所在校师生,在因患重病或特大安全事故(含因特大安全事故离世)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时,其住院或门诊医治费用除享受相关保险赔付、各种救助后,且其自付费用金额达到规定金额的(下称“自费起付申请金额”),给予经济资助。

下列情况不纳入本基金资助对象:

(1)在各医疗机构发生的非基本医疗(特需门诊、高等病房、医学美容等)费用;

(2)因违纪违法行为导致医疗费用发生的。



02

申请材料

申请资助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和《“人保财险教育基金-师生关爱项目”申请表》(在所在学校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学校须对照原件核准确)

(3)医院诊断证明:顺德区街镇级(含街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区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患者住院出院证明或转院证明;术后及维持治疗的还须提供首诊的相关资料;

(4)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账号复印件;

(5)属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的,提交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

(6)自付费用的医院有效收费单据;

(7)因特大安全事故离世的提供死亡证明。



03

审批流程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在所在学校领取),备齐相关申请材料;


(2)所在学校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学生把相关材料交班主任初审,初审后,班主任把材料交学校审核小组审核;教师申请人则直接将材料交学校审核小组审核;


(3)“人保财险教育基金”评审小组审批,核定是否资助以及资助金额。


(4)“人保财险教育基金”执行人填妥《顺德区教育基金会冠名基金使用意向表》交顺德区教育基金会按照《顺德区教育基金会财务审批制度》办理开支手续。



04

资助标准及资助发放


(1)学生自费起付申请金额为5,000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限额50,000元;


(2)教师自费起付申请金额为10,000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限额30,000元。


(3)援助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划拨到申请人提供的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账户。


有需要的师生

赶紧来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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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张彦妮

校对及图片 :秘书处

修改及审核 :关毅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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