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教育基金会2021年“自强不息·逆流奋进”困难学子奖学激励项目评审方案发表时间:2021-08-02 09:29 为鼓励2021年顺德区内身患重疾、家处困境,但自强不息,在高考、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并感谢其家庭对孩子的坚持和付出,同时,为撬动社会关注和参与顺德区教育公益发展,传播积极面对人生的正能量,营造无惧逆境的社会氛围,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基金会定于2021年7月份开展“自强不息·逆流奋进”困难学子奖学激励项目。项目具体评审方案如下: 一、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鼓励先进 二、评审流程和执行单位 (一)初审(7月19日至7月30日) 高考生,资料交所在学校初审; 中考生,资料交所在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初审。 (二)复评(8月2日) 由顺德区教育基金会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复评。 复评小组名单: 1.顺德区区教育基金会秘书长 关毅阳 2.顺德区区社工联财务行政主任 容桂志愿者联合会副秘书长 区敏莹 3.顺德区惠妍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项目主任 罗秀文 4.顺德区教育基金会干事 李蕴菁 5.顺德区教育基金会干事 张彦妮 三、评审内容和标准 (一)初审内容和标准 1.学生基础信息是否正确。 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高考/中考成绩单、当事人银行卡信息、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 2.学生成绩是否满足奖学标准。 高考总成绩:历史548分及以上;物理539分及以上。若因当事人及其家庭情况实属恶劣,分数可下沉10分。 中考总成绩:600分及以上。若因当事人及其家庭情况实属恶劣,分数可下沉30分。 3.审核学生个人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与自述情况是否一致。 (二)复评内容和标准 1.学生个人及其家庭情况 2.学生自强不息行为表现 3.奖学成绩,是否存在奖学加分情况 详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基金会2021年“自强不息·逆流奋进”困难学子奖学激励项目复评评分表》。 四、评审结果认定标准 综合各评审评分,总分平均分22分及以上,可获得奖学激励。 五、公示 (一)对拟奖学名单进行公示5天。 (二)如结果出现异议的,基金会秘书处应组织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顺德区教育基金会 2021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