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银行同业商会·国内体育艺术类顶尖高校录取生培养优秀团队奖奖励办法发表时间:2021-09-03 09:48 顺德区银行同业商会·国内体育艺术类顶尖高校 录取生培养优秀团队奖奖励办法 为推动顺德教育高质量发展,奖励在高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培优团队,进一步激发顺德区教师团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的教师培育名生冲刺国内体育艺术类顶尖高校,佛山市顺德区银行同业商会(下简称“顺德区银行同业商会”)特在顺德区教育基金会设立“国内体育艺术类顶尖高校录取生培养优秀团队奖”。根据《顺德区教育基金会章程》和《顺德区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形成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奖励对象 对顺德区内被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体育大学等国家级体育、艺术类顶尖名校及专业录取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培养团队进行激励,以学生取得学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奖励标准 按照每培养一名上述国家级体育、艺术类顶尖名校及专业录取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奖励申请和划拨 ■ (一)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草拟具体奖励分配方案(附具体名单)报顺德区教育基金会汇总。 分配方案必须坚持“不低于80%的奖励按学科贡献大小奖励到班主任、科任教师,其余部分视学生培养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的原则。 ■ (二) 港澳台考生培养团队奖励金额按照减半执行。 ■ (三) 民办教育激励按照减半执行。 ■ (四) 基金会秘书处汇总各学校分配方案后,会同顺德区教育局、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顺德区银行同业商会召开联合审批会议,共同确认分配方案可行性,并形成会议纪要。 ■ (五) 方案经审批确认后,基金会秘书处按照《顺德区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开支审批流程后,款项直接划拨到学校账号,由学校进行分配。 奖励执行管理和监督 奖励发放执行结束后,学校需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交《顺德区教育基金会一次性资助结项报告》进行备案,报告需附上奖励发放开支明细表(含学校按照分配方案分配至奖励对象个人的银行转账明细)、奖励发放相关审批凭证复印件。 本奖励项目,实行专款专用,款项具体接收人员必须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资助对象范围。 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年项目执行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顺德区教育基金会监事会、业务指导部门、审计部门以及社会监督。 顺德区教育基金会有权对学校奖励款项发放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发现奖励款项没有按本办法执行,挪作他用,或者发现具体收款人信息有虚假,基金会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理。 其他 本办法解释权属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基金会 本办法自2021年起实施 |